作者简介:李瑾(1978—),女,湖北襄阳人,研究员,博士,从事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经济与政策研究。E-mail: lij@nercita.org.cn
分析了传统产业链育种、繁种和推广的链式结构和利益主体博弈关系,提出互联网与种业产业融合点及双向交互式发展模式。在互联网技术环境下,种业产业将逐步向育种专业化、生产标准化、技术精准化、服务综合化和管理信息化方向发展。针对我国种质资源建设落后、质量监管困难和商业化育种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从完善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快种业产业链一体化体系建设和全程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促进现代种业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的几点启示。
The structure and relationship among stakeholders of traditional industrial chain were analyzed, and the convergence point between internet and seed industry and two-way interactive development model were put forward. This paper suggested that in the internet environment, seed industry will gradually develop towards the direction of breeding specialization,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technical precision, service integrat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of the backward construction of germplasm resources, the difficulty of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low level of informatization of commercial breeding, this paper put forward some enlightenment to the sustain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modern seed industry chain from three aspects: impro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germplasm resource base, speeding up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grated industry chain and whole process 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种业是国家农业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 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 互联网+” 现代农业, 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 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北京市农委在《关于推进“ 互联网+农业” 的实施意见》中提出“ 在种业等主导产业上, 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 推动种业之都‘ 三中心一平台’ 互联网化发展, 建立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网络和良种创制技术共享平台, 建立多语种全球种业营销电子平台” 。这些政策为“ 互联网+” 农作物种业融合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新机遇, 种业产业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在对种业的研究中, 国内外学者主要从种业发展阶段[1, 2, 3, 4]、种业科技创新[5, 6, 7]、种业产业及产业链[8, 9, 10]、种业竞争力与发展战略[11, 12, 13, 14, 15]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度研究。在种业产业及产业链研究方面, 印度市场化改革对农户及种业产生了影响, 市场化改革之后, 印度种业之间的竞争增强, 种子公司提高了对种子研发阶段的投入, 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印度的农民[16]; 为营造和谐农业产业链, 应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应以大型农业加工销售企业为核心协调产业链上各主体间利益关系, 重要的是保证农业产业链源头— — 农民的利益[17]; “ 育繁推一体化” 的发展模式能将潜在的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的商业价值, 商业化育种是核心动力, 种子企业只有建立先进、高效的商业化育种模式, 才能更好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商业前景的优良品种, 以品种优势带动企业优势[18]。我国种业主要存在产业链上各环节衔接不紧密、育繁推相互脱节、研发能力薄弱、市场监管不力、育种和经营环节运转效率低等问题[8]。实施产业链延伸战略[9], 纵向延伸, 加大对研发等产业链缺失环节的发展力度, 实现各环节之间的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 横向延伸和拓展, 做强做大种业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 优化各环节的市场结构, 修正市场竞争行为, 改善种业产业链的绩效。联动协作, 通过资源互补、产业链契约约束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产业链关系, 实现产业链整体价值最大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尤其是“ 互联网+种业” 的提出, 不仅改变了原有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 而且创新了种业产业链业态和商业模式。目前在“ 互联网+” 种业方面的研究还较少, 已有研究多是区域性种业信息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19, 20], 在产业融合和产业链模式创新方面的研究尚未开展。本研究将基于已有研究成果, 对“ 互联网+” 种业产业融合机理及产业链重构发展模式进行深入剖析, 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农作物种业产业链主要包括育种研发、制种繁育、品种展示、产业推广等关键环节, 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和政府部门等为产业链的行为主体, 各环节与各主体之间具有多重复杂的相互关系和功能定位, 而产业链环节的融合程度和主体间的利益机制是否合理, 共同决定了产业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政府扶持。科技创新、企业实力、市场引导以及产业发展成为支撑种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种业产业链运行流程包括育繁推3个关键环节。首先, 育种团队根据已获取的市场需求, 以选育适应性广、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性品种为目标, 确定育种方向, 通过传统育种方法与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培育出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品种。其次, 育种团队根据自身实力选择繁育、生产种子的方式。专业从事育种研发的基础种子公司可以将品种权转让给种子企业, 由种子企业进行生产、经销等市场化运作。科研院所或大型种业集团研发出的品种可以选择自行繁殖生产种子, 或将种子生产业务进行外包, 由专业的制种公司生产、加工[17, 21]。最后, 在种子的销售环节, 不仅要有正确的市场营销策略, 还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如提供栽培技术指导、生育期跟踪服务、种植过程中种子存在缺陷的处理。育种团队可以自身承担种子的销售工作, 也可将其转给市场运作占优的种子企业。种子的最终销售方还要注意搜集市场需求信息, 并将其反馈给育种研发团队。
1.2.1 种业产业链环节及利益主体
品种研发为第一环节, 科研院所和企业是这一环节任务的主要承担者, 政府负责大部分的经费投入和新品种审定工作[8, 9, 21]。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 目前80%以上的种质资源集中在科研和教学单位, 而政府机构则负责品种审定。
种子繁殖与生产加工是农作物种业产业链的第二环节, 企业和院所下属企业是繁种制种主体, 他们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对于科研院所而言, 主要实施“ 自研自产自销” 的繁种制种体系; 对于企业而言, 往往由于其研发能力薄弱, 通常采用的是“ 企业通过向科研院所支付知识产权费用购置品种, 进而依托其繁种基地进行生产” 的繁种制种活动过程。在繁种制种环节中, 政府部门主要履行制定和执行行业规则等管理职能, 农民是制种繁种过程中具体的实施操作主体。
种子推广销售为农作物种业产业链的下游环节, 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企业、科研院所、政府及农技推广部门等。营销手段主要有示范展示、促销购种、开连锁店、种贩卖种等。示范展示主要通过召开小型现场会来推广种子, 近年来这种推广手段越来越常见。开连锁店也是种子推广的一种常见方式, 通过连锁店的品牌力量获得知名种子生产企业在当地的独家经销权, 联合知名种企不仅提高连锁店产品档次, 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种子销售各参与主体之间存在较大的竞争关系。
在育种-繁种阶段, 包含种子从实验室研发直至田间试验和进一步放大, 为商品化生产做准备的各个环节, 具有明显的智力成果特征。此时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性质, 具体表现在:育种方作为品种供给方, 对预期成果的技术过程、技术含量、技术价值等信息掌握透彻, 而品种需求方对这些信息不了解, 信息不对称既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也成为确定双方利益分配方案的难点。同时在承担的成本方面, 育种方承担的技术风险成本较高, 而需求方承担的监督成本、搜寻成本、市场风险成本较高, 这种成本核算的不一致性也导致利益分配的博弈。更为重要的一点是, 由于繁种阶段还未真正进入市场, 未来在技术上和市场上能否成功尚不明确, 这种事前市场交易的风险性也存在于双方利益分配博弈中。
在繁种-推广阶段, 种子真正进入市场化和商品化, 最后进入终端消费者农户手中完成消费, 此时产业链利益分配表现出一般商品供需之间的利益分配性质, 表现在:种子销售方拥有更多的市场信息, 其市场开拓能力、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以及预期经营利润等都是公司内部经营信息, 而供给方远离市场, 对市场信息了解甚少且应变能力差, 因此利益分配的主动权掌握在销售方手中, 当种子企业完成大批量种子繁殖、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 以批发价卖给一级经销商, 一级经销商经过加价, 将种子卖给二级经销商或直接卖给农户, 此时产业链各销售主体之间构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各方的利益更多的表现为买卖的差价, 表现更为直观。
2015年11月4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构建技术研发平台, 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未来科研单位与种子经营企业合作是种子推广应用的主渠道, 也是农业新品种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理性冲突以及成本风险, 双方在利益分配方面, 存在着博弈困境。从双方长期利益看, 相互合作是最优决策, 但从双方各自短期利益角度看, 都有不合作以获取短期利益的机会, 存在较强的机会主义倾向, 在育种-繁种阶段表现尤其突出。因此种子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必须建立选择性激励机制, 通过提供激励与约束, 实现双方理性的统一, 减少合作的不确定性。
种质资源具有不可创造性和不可再生性, 是农作物育种工作的物质基础, 育种工作者可以使用的种质资源越丰富, 育种的预见性就越强, 越有可能培育出优良的新品种。在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藏体系中, 北京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位列全国首位, 拥有1个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和14个中期库, 同时还建成了中国作物种质资源信息系统(CGRIS), 但由于系统数据陈旧、种质资源和基因资源挖掘深度不够, 原创性种质不足, 具有重要利用价值的资源较少, 种质资源无法直接用于组配, 大规模的精准鉴定和综合评价工作尚未全面展开, 需要通过大量的人工手段完成, 耗时耗力, 且容易造成不同育种家的重复工作。
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 也是风险最大的特殊商品, 种子的质量安全问题具有放大性和延后性, 一旦出现问题, 往往是波及范围广, 且损失已酿成, 无法挽回。目前我国种子产业在制种环节和推广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会对种子的质量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22, 23]。在制种环节, 目前遵循“ 育种公司将种苗发放给农户、基地或农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或农业合作社将种苗培育成种子-育种公司再将种子回收, 销售给种子销售公司” 的模式。该模式下制种主体是农民, 由于农民对技术和管理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 导致许多制种基地的生产经营管理达不到预期标准, 存在着制种基地互相交叉、繁殖品种多而混杂、隔离区的距离缩小、病虫害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致使种子纯度下降、种子产品质量不达标, 增加整个产业链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推广环节中种子经营的主体数量大、规模小, 点多面广且分散, 一般的农业执法人员主要集中在县城的农业部门, 而种子经营网点为了方便农民设立得较为分散, 增加了监管难度, 加之传统的手工记录方式存在信息汇报的延时性, 往往因为缺乏证据而使执法困难重重。
随着分子标记辅助育种、转基因、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 种业的高科技属性越来越明显。互联网具有打破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提升劳动生产率的特点, 在种业产业链条中, 无论是经销商、零售商, 还是种企自身, 互联网在种企行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都已从“ 辅助者” 向“ 引导者” 转变, 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机遇[26]。
3.1.1 搭建育种信息管理平台, 提升育种效率
种子繁育具有育种材料数量多、测配组合规模庞大、试验基地分布区域广、性状数据海量等特点, 通过将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商业化育种关键环节紧密结合, 研发作物育种信息管理平台, 能有效提高育种效率、降低育种专家劳动强度[27, 28]。育种管理系统围绕新品种选育的实际过程, 以性状数据采集和处理分析为核心, 以育种过程管理为基础, 实现对育种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的科学化分析, 全面提高育种的管理水平和数据处理能力。种质资源库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仓储种质材料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 详细记录种子出入库和库存信息, 为育种工作开展做支撑[29]; 育种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从年度育种计划制定、组合亲本材料选配、田间杂交配组、农艺性状采集和分析的全过程数据采集和管理, 为育种工作者提供科学的统计分析数据, 辅助育种者提高育种效率; 田间数据采集系统则基于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终端, 实现采集模板定制, 方便育种工作者随时随地采集农业性状数据, 并通过GPRS/3G网络与服务器端进行通讯, 传输数据, 极大地提高了育种效率。
3.1.2 催生品种权网上交易新模式, 使研发与市场接轨
现代种业的科技研发目标应该直接与市场接轨, 通过科研人员、产品经理与客户、用户的互动沟通来改变品种选育的方向、品种生产的数量等。传统的种业需要信息收集工作者进入田间地头、乡村和农场进行调研, 再结合销售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评估, 然后各个部门进行汇总, 最后制定出一个统筹的规划, 而现在可以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做目标市场最大、最常态的沟通。
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及交易平台可以通过推进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 为促进种业科企分工协作、加速成果推广应用、强化行业监管提供可靠支撑[30]。同时, 交易中心及交易平台可以发挥大数据种业科技成果信息云平台、一站式交易对接电子平台、可视化展示推介基地等重要功能, 改变成果转化方式, 发挥市场在种业科技公共成果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 提高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促进种业科研成果交易向着更加公平、公开、高效的方向发展。
3.1.3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挖掘种业交易大数据信息, 实现精准销售, 降低交易成本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高速发展, 电子商务在产业链资源整合、促进产品流通等方面的优势突显。电子商务的最大优势在于“ 产销对接” , 其提供公开透明的营销平台, 让农民享受到出厂价的实惠, 并获得企业更直接的技术服务。种业作为我国农业的重要产业之一, 借助电子商务有效整合行业资源, 打通产业链, 有助于促进种子企业的兼并融合, 促进公平竞争, 同时有效实现产业结构升级。
种企通过B2B电子商务模式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 种企与经销商、零售商和其他合作伙伴组成的电子联盟产生了有关客户、产品、竞争者及市场和销售的商业信息[31, 32]。种企既可以了解客户的销售历史、产品销售历史、条款和折扣、产品供应以及促销、销售和市场信息, 又可以得到运送成本和条款、运送安排、存货位置、运输花费和存货补给的响应时间。海量用户和良好的数据资产将成为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数据资产将成为未来现代化种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种企与客户建立高效、密切的联系, 既可以加强外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又可以利用获得的大数据在竞争中科学地制定生产经营策略, 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企业竞争力。
3.1.4 构建种子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 保障用种安全
我国种业近6 000家种子企业经营着15 000多个品种, 服务着数以亿计的农户种植的1.2 亿hm2耕地, 由于种子企业和品种数量过多, 每家种子企业又有数量庞大的经销商, 在农民选种用种和有关部门管理不规范经营行为上造成很大的困难, 增加了市场监管难度和农民用种风险。种子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可以通过使用物联网技术将种子产地、种子企业、种子销售商、种植农户、管理部门、包装种子、种子库等相关元素通过互联网络连接起来, 在种子生产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对种子信息进行标识、采集和传递, 建立智能化的管理应用平台, 实现覆盖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精确管理和质量追溯, 保障生产用种安全[33]。
通过种子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 农民和监管部门可以实现对种子信息的全程可追溯, 包括品种名称、包装式样、审定编号、适宜区域、企业资质等的查询; 种子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实现对种子从基地制种、加工包装到发货配送、终端销售等环节全程的查询。追溯系统不但让农民能买到放心种子, 帮助监管者更高效地查处假冒伪劣和套牌侵权种子案件, 还可以使企业实现更完善的内部管理、收集更完善的市场销售信息, 从而带动种业的整体进步, 全面提升我国种业的水平。
从图2可以看出, “ 互联网+” 现代种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涉及三层结构, 结构间相互协调, 相互促进, 协同发展。上层结构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和规范, 如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中层结构为种业产业育繁推一体化产业链的全生命周期, 具体是种子的选种、研发→ 制种、繁种与种子加工→ 流通→ 销售→ 监管和服务, 这是正向演变过程, 反向为种子信息传递和质量追溯; 下层为“ 互联网+” 种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准则实施的具体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方向。
![]() | 图2 “ 互联网+” 种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Fig.2 The whole industry chain development model of internet plus seed industry |
“ 互联网+” 种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了产业内部之间以及产业内部与外部间双向交互式发展模式。互联网为种业产业内部发展提供了正向一体化的技术和手段, 并从反向为产业各环节的发展提供市场需求和服务需求。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 通过建立现代化育种信息平台和管理软件、种业销售平台、种子质量追溯平台、监管服务平台等, 促进产业高效运行; 反过来, 平台用户能够通过网络及时反馈需求, 种企通过平台系统的数据分析, 可以有效针对市场和用户需求进行育种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市场推广是种业产业链运行的动力, 新品种推广网络与体系的构建, 为育种科研成果应用提供舞台, 并通过信息反馈为品种选育指明方向; 质量监管浸透产业链各个环节, 为种业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政策引导、政府监查、技术检测等, 保障种业产业链正常运转, 提高整体效率, 实现效益最大化。
此外, “ 互联网+” 环境下, 种业产业发展还需要流通、金融等服务产业的支撑。互联网作用于种业产业最直接的环节就是销售, 在电商迅猛发展的大环境下, 众多种企也纷纷加入电商行列。在此背景下, 就需要物流配送企业以及互联网支付平台、网络金融平台参与到产业发展中, 并逐步形成种业产业以及各类服务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
在互联网技术向各行业高速渗透的环境下, 种业产业逐步向育种专业化、生产标准化、技术精准化、服务综合化和管理信息化方向发展。
3.3.1 育种专业化
我国种子企业竞争实力与市场占有率低、规模小、研发能力弱, 我国种业大部分人才和资源还集中在科研院校, 而根据种业发展规律, 推进商业化育种是必由之路, 这就需要产学研的深度结合。通过互联网技术, 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 组建育种创新平台, 促进种质资源共享, 能够使育种集团和专业化育种企业加强育种研发, 从而使育种工作在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应用方面更加专业化。
3.3.2 生产标准化
在互联网环境下, 种业生产从种子研发、品种选育、市场推广到质量监管整个环节的信息可以双向流动, 专业化的种质资源采集软件、育种研发软件、种子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系统和平台, 以及消费者反馈回的需求都使种业生产更加标准化。
3.3.3 技术装备精准化
互联网环境下, 信息高速流动, 技术发展和产品需求得以有效对接。以转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生物技术, 在品种选育及产业化应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使得农作物品种可针对特定区域和市场进行精准化育种设计和性状改良, 精准化确定新品种及其适应区域。
3.3.4 服务综合化
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 种业产业链逐步向上下游延伸。种业企业在承担育种研发、种子生产和品种推广销售方面, 需要在种质信息资源共享、品种在线审定、网络销售、流通追溯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享受综合性服务。以电子商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互联网种业发展, 在做好种子产品在线销售相关规范工作、强化配套物流设置的同时, 围绕种子产品相关的种植护理、施肥技术、病虫防治、市场供求以及前景分析等相关服务水平将大大提升。种子企业、行业将由种子产品生产者转变为生产与全程服务并重的提供者。
3.3.5 管理信息化
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 在农作物品种试验站点和育种基地布局物联网, 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种子的标准化生产进行监管; 利用“ 二维码” 等信息化手段, 建立品种审定和种子质量可追溯信息体系; 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网、种业网以及种子交易平台等的建设都大大提高了种业产业的管理信息化水平。
移动互联网将成为推动种企商业服务模式变革的驱动力。在“ 互联网+” 时代, 种业品种更新和市场推广速度加快, 企业和个人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容易、传播速度快。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营销平台、支付平台、信息平台、管理平台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基础。一批线上种子销售平台集中发力, 通过整合优势资源, 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创新了种子企业营销模式。爱种网在北京已正式上线运营, 阿哥汇与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签订玉米购销框架协议, 从选种、指导到销售全方位服务农民, 京东集团与北京多家种子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开展送种子下乡活动。互联网与种业的融合将给企业商业模式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 互联网+” 的不断渗透和扩散, 重构了种业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 加速了种业产业专业化、标准化、精准化、综合化和信息化发展进程。本文重点分析了“ 互联网+” 种业产业链融合点、融合发展模式、发展特点, 产业链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关系及种子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及促进现代种业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的启示。
种质资源是种业产业发展的基础, 是科学研究和创新的支撑点, 因此加强种质资源建设与共享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作物种质资源信息系统(CGRIS)的基础上, 完善数据库内容, 增加遗传背景清楚的优异种质、优异远缘杂交中间材料、有育种利用价值的地方品种纯系和导入系、目标性状突出以及综合性状较好且能得到育种利用的优异种质资源数, 为育种人员提供可直接使用的种质资源信息服务, 减少育种人员重复工作内容, 促进作物种质资源的高效利用,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种质资源保护、整合和共享。
我国种业产业发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种质资源鉴定、改良、创新和分子育种等基础性研究薄弱, 科技创新投入不足, 商业化种业发展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加快构建由政府引导, 由科研院所、高等大专院校、种子企业构成的种业科技创新组织体系, 建立由种质创新、良种繁育、种子繁育、技术推广构成的种业全产业链科技支撑体系, 健全由种子生产、种子加工、种子服务组成的种业保障服务体系。强化基础性公益性种业研究和商业化育种技术, 重点建设国家和区域性生物育种科学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 创建一批国家和区域性育种试验站、种质资源鉴定圃等, 建成多个国家和区域性良种生产、加工和繁育基地, 良种良法集成与标准化示范基地等, 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种子企业建立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种业技术创新联盟, 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中的作用, 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 资本为纽带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新模式, 从而快速提升我国种业科技条件基础支撑和保障能力。
充分利用和发挥“ 互联网+” 在平台构建、信息共享、营销变革、质量追溯等方面的优势, 针对种业产业发展的各个关键环节, 加快构建育种信息化管理软件、种子交易平台、种子质量追溯系统等全程信息化建设。研发包括育种资源管理、种子资源性状采集、育种过程管理、种质资源库和育种技术系列装备等在内的综合性、专业性育种信息化管理平台; 搭建种子销售平台, 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 将传统种业销售以产品为导向的销售模式转变为以农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模式, 及时了解农户需求, 结合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 优化从耕种到收获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 全面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体系, 推广应用种子质量追溯管理平台, 实现从育种基地环境、生产管理档案、生产资料使用、种子认证、质检、贮藏、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质量监控与查询。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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