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但由于家庭农场的登记制度不完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财产属性不统一、法律责任不清晰等原因,已经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是家庭农场的法律属性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无法对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区分。
李双鹏1,陈永富2,*. 论家庭农场的法律属性
[J]. 浙江农业学报.
LI Shuang\|peng1, CHEN Yong\|fu2,*. Research of legal attribute of family farm
[J]. .